行走在马路上,请尽量靠边,靠右边;
2当您听到身后的自行车铃、汽车喇叭、口头警告时,请及时做出反应对后车进行合理避让;
3当您过马路时,请留意红绿灯指示;
4若一定要在红灯时穿越马路,请您留意来往车辆,顺序是先看左、后看右;
5清晨起早后,为了创建和谐安宁的社区环境,请不要开窗吊嗓子;
6若有逛公园的喜好,请您切勿在早高峰时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以任何手段向车内乘客索要座位,包括口头明示、故意咳嗽及其他肢体暗示;
8当有乘客主动向您提供座位或其他帮助时,请说谢谢;
9当您在公共场合遇见任何不合您个人品位的现象比如少女露脐装、年轻人接吻,请不要当众说教;
10由于触犯上条而引发的争执,请您主动收口;
11在争执平息后,请您切勿不依不饶;
12任何场合,请您不要倚老卖老;
13任何场合,请您不要凭经验主义判断及处理现阶段产生的一切问题和现象,包括社会的和家庭的;
14在家庭中,请不要过多询问或干涉小辈人的隐私;
15对左邻右舍的隐私,请您给予最多的尊重,不要以任何形式打听、传播及强行干预;
16出于对您们身体最大限度的关爱,请于任何时间及场合自备自救药物,并携带注明家庭住址及亲属联络方式的卡片;
17当与家人产生纠纷时,请切勿采取任何不理智的行为譬如威胁跳楼、离家出走;
18当遇到陌生人向您打探家庭情况,请不要理睬;
19请勿以任何形式向外界传播您子女的婚姻及收入情况;
20若没有当事人许可,请勿自行替子女寻偶,包括向外界透露您子女的照片及联系方式等传播隐私的行为;
21当您在任何场合遇到国际友人,请不要在其背后指手画脚或作评论;
22若不能摒弃老观念,请您对当今社会一切现象给予包容和理解;
23要得到别人的尊重,请首先尊重您自己
以上是我今天看到的一篇文章节选,而文章原文出于某位北京白领。
事件的起因请参考http://msn.ynet.com/view.jsp?oid=17247180
我不知道为何有人指责这位作者,而且还带有“北京孩子”“08后一代”被人惯坏一类的语句。
我并没有认为这些东西有何不妥,甚至于我认为这样的规则不仅仅应该写给老人,很多东西都是活在这个社会上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比如说接受了别人的恩惠后说“谢谢”,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等(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老人难道要以没有上过幼儿园为借口而闯红灯么?)。
关于上下班挤车让座之事,我不认为有任何的老人在这方面可以有特权。
个人的回帖
“尊老爱幼也要分场合,他自己都不自爱我们何必爱他们?
我从小学2年级开始在公交车上给老人、孕妇、抱小孩的父母让座。现在上班的时候我依然会给孕妇和抱小孩的父母让座,但是不会给老人。
道理很简单,孕妇和孩子的父母要养家糊口,但是老人不用!他为了自己的一时高兴或者一时舒坦就有可能剥夺了别人一天的工资,凭什么?!
现在的老人会不会为房子烦恼?会不会为养孩子烦恼?他们需要挣钱来买房子养孩子么?
周六、日,上下班高峰外,让座不是问题。上下班高峰期,对不起,您老自找的,站着吧。
说话前请反对者们仔细思考一下。
至于人身攻击者:根本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何谈尊老爱幼?笑掉大牙”
很简的事情被搞得很复杂,难道“我是老人”就可以闯红灯,可以不尊重别人么?难道一句“我是老人”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么?我想不行吧?
很多人在评论中偷换概念,不知是没事找事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偷换概念已经成了当今国内社会(网络)中很时兴的东西。
前些天有人写刘翔没有文化,看了后觉得说的没什么不对,除了这人不了解体育、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想表达的东西外就没什么了。包子评论:这作者有文化,没脑子。没什么可评论的,作者想让社会上的大家踏实下来做点实事,结果却因为高中(也许是初中)语文教育的失败造成了表达不清,外加偷换几个概念,找个当红的明星抨击一下赚赚点击率,结尾加上句多关心关心我们的贫困儿童让自己的所作所为变得像个慈善家。如此而已。正片文章若以高考作文打分估计能给个三类文就不错了。
刘翔有没有文化人家在运动员里是世界知名,而作者有没有文化最多是个网上异类,不过寄生于我们计算机人做的网络之上无聊间圆圆自己的作家梦,但文笔却还没有那些写网络小说创造价值的网络写手好。(别误会,我可是很痴迷网络小说的。)
国内社会无疑是浮躁的,谁都想去管管别人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问题是大家不会学着去吸收、包容别人的观点,而仅仅是将自己片面的观点放出来,然后要求别人去接受。很好的例子就是盲人摸象。大家考虑东西都是从自己出发,甚至于有人站着说话不腰疼——3、40岁的白领早已开上了私家车忘记挤车的难,或者也可以以“我已不是青年人”自居不必掺乎给老人让座的问题。却还在批评20+的一辈不懂尊老爱幼。可悲,更可耻。(仅针对站着说话不腰疼得,向依然挤车并且给老人孩子孕妇让座的中年人致敬)。
当有人提出了“我们大家应该遵守规矩,与人方便”的时候,却被人评论“我们为什么不能同情弱者了,我们为什么不能尊重别人?”似乎某位伟人(小小无知一下,此为人是鲁迅么?)曾经说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们没有不同情弱者,但是弱者是否就可以打着“我是弱者”的牌子招摇过市为所欲为?
甚至有人建议辞退该员工,可笑之至。由此引发的80年代北京孩子被惯坏似乎也成了他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只是无聊之徒的无聊之作,但不见那些人一边写这评论,一边打着电话“那个谁阿,啥时候能帮我把我儿子的北京户口办下来?”呵呵。丑陋至极。
我不喜欢无知的人,因为他在批评别人的时候也就暴露了自己的无知。而今天我写这个,只是实在看不过去那些无知还无畏的人招摇过市,可能写下这篇文章,又会有很多自己无知的地方被暴露。
好久不写东西,文笔生了。这让人无奈的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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